申报材料
一、基金方案
1、设立背景及目标产业分析;
2、基金要素(基金名称、注册地、管理机构简介、规模和缴资进度安排、存续期、投资领域、投资阶段、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、基金亮点、基金投资人出资金额、是否已有出资承诺函);
3、对宝安区的贡献(包括但不限于经济、社会、产业发展,招商引资、宝安区被投企业增值服务、项目退出机制等);
4、基金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投资管理能力(基金发起人及基金管理机构股权结构,股东介绍;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组织结构及各部门人员配置;基金管理机构及拟设立基金的管理团队详细简历(从业年限、业绩等);管理机构及团队过往管理的所有基金情况;管理机构及团队实现退出案例介绍(投资时间、投资金额、退出时间、退出方式、投资回报等以及证明材料);
5、管理架构和流程(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、投资决策流程和机制、风险控制制度、项目投后管理制度、激励机制);
6、投资领域资源(所投项目来源、宝安区项目储备情况、所投领域内专家或顾问团队介绍);
7、相关承诺(投向宝安区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;基金不得从事的业务;引导基金公司委派投委会观察员,对于违反《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投资协议及相关承诺的事项行使一票否决权;配合引导基金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与投后管理)。
二、证明材料
包括: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、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、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证明、所管理或受托管理的基金证明文件(包括基金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)、投资决策、风险控制、投后管理、激励约束等制度文件、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、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。